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是浙江省和美国新泽西州友好省州合作项目,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美国肯恩大学负责师资的中美合作大学。校园坐落在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东西北侧被自然山体环绕,风景优美,环境宜人。有别于近年国内高等院校新校区短时间内的“速成”,温州肯恩大学从2014年办学以来,招生人数以逐年1300人左右有序递增,校园建筑也是根据专业发展需要逐步推进,形成了风格迥异,各具特色的校园建筑风貌。

项目概况

由同济设计集团(TJAD)与慕若昱(Moore Ruble Yudell)合作设计的建筑与设计学院位于整个校园的中心位置,是校园主入口的对景建筑,与中轴线北侧的图书馆隔湖相望,是校园主轴最南侧的视觉焦点。总用地面积287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992平方米,地上5层,包含建筑学院和设计学院两个独立学院。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西侧全景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东北侧俯视 © Seth Powers

设计缘起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以已故著名建筑师迈克尔·格雷夫斯名字命名,以全球化的视野着力打造;建筑选址在正对南侧主入口的校园最中心位置,可见建筑与设计学院在校园里的统领地位,其重要性已经超过了北侧的图书馆。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夜幕下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东南侧主入口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五层高的菱形立柱呼应了主入口的尺度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北侧夜景局部 © Seth Powers

设计从一开始就从整体校园的范围来审视建筑学院的设计,将其打造成校园的“城市客厅”,服务于全体在校师生,而不仅仅是建筑和设计学院;由此建筑内部公共空间的交流性和共享性成为设计的重点,如何在满足两个学院日常使用功能前提下服务于全校师生,是设计构思的出发点。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主入口东侧局部 © Seth Powers

缩微社区

遵循设计学科本身的教学课程和实践过程,设计教育是研究、探索、评估不断循环的过程——学生或独立或团队作业,然后对学习成果进行审查、评估。用“缩微社区”这个隐喻来包含并丰富这个过程,将建筑学院作为一个小型的“社区”。通过植入建筑中部五层通高的中庭空间作为社区中心,鱼骨状的平面布局将公共空间从中庭延伸至建筑的各个区域,形成完整的共享空间网络。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二层屋顶花园提供了休闲交流和环视整个校园的视点 © Seth Powers

入口中庭作为整个校园的“城市客厅”,对全校师生开放,观光电梯和悬挂楼梯提供了便捷的交通,可自由前往教室和活动场所;三层高的大台阶不仅满足日常大量人流竖向交通,同时也作为学院和学校公开讲座和报告的开放式“多功能厅”,可同时容纳800人进行活动,顶部的玻璃天窗通过铝方通的过滤,将柔和明亮的自然光线引入室内。主入口轴线通过南北两端通透的玻璃幕墙得以延续,成为视觉通廊。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中庭楼梯木色的正面,深色的反面增加趣味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20米跨度空中连桥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中庭随处设置的交流空间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夜幕下的中庭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中庭大台阶 © Seth Powers

新式弄堂

建筑周边为校园核心绿地景观,相对空旷。借鉴中国传统弄堂空间的尺度,创造宜人的室内外交流空间,两层高的条形建筑体量之间形成6米宽、10米高的“弄堂”空间,黑色花岗岩平行外墙的横向肌理伸展到整个地块的场地和景观设计中,共享交流空间从室内延伸至室外,相对于下部两层相对厚重的建筑体量,上部两层采用纯白色铝板,东西向统一采用轻质高强的白色UHPC作为竖向外遮阳,形成悬浮轻盈的条形体量。朝向南侧校园主入口从顶层垂直落地的六根大柱廊,强化了建筑体量,也应对了主入口的视觉形象。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片墙限定了弄堂空间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东侧景观局部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白色的立柱与黑色的台阶相映成趣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韵律感UHPC遮阳百叶 © Seth Powers

根据建筑功能空间的公共性从下至上分区,一二层为两个学院共享的公共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行政办公,三层为共享的评图空间,四五层是两个呈角度的长条形体,通过向北侧开放的角度来获得更广阔的景观视野。这两层主要是建筑和设计专业教室——工作坊,以开放和可变性的空间为主,同时围合并限定出了中庭空间。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在整体白色调中点缀温暖的木色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简餐厅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300座报告厅 © Seth Powers

景观建筑

建筑位于校园核心绿地,本身就是校园南北主轴线景观的组成部分,景观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将建筑“消隐”在整体景观中,成为校园南北和东西的联系枢纽,南北向师生通过中部入口中庭——城市客厅实现穿越,紧密联系南侧中央绿地和北侧景观湖面;东西向则通过三条“弄堂”直接贯通,室内外无缝衔接;通过南北入口处室外大台阶可直达二层弄堂景观屋面,通过室外穿越整个建筑。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建筑与景观一体化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北侧直达屋顶花园的大台阶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夕阳下的室外弄堂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室外黑色石材延续到室内,室内外一体化 © Seth Powers

后记

项目正式启用已经有将近一年,一直忐忑最初的设计构想是否能实现。或许最近在温肯师生之间流传的一句话最有说服力——在温肯必做的一件事:中午到葛和凯楼看看阳光的痕迹。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中庭北侧空中连廊 © Seth Powers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屋顶格栅的过滤阳光温暖和煦 © Seth Powers

项目图纸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总平面图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一层平面图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二层平面图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三层平面图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四层平面图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五层平面图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屋顶平面图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立面图

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筑设计 / 同济大学
△ 剖面图

项目档案
项目名称:温州肯恩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葛和凯楼)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大学路88号
设计时间:2016 – 2018
竣工时间:2021
用地面积:28757平方米
建筑面积:15992平方米
项目业主:温州肯恩大学
主创设计单位:慕若昱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三院
项目总负责人:王文胜
建筑&室内设计团队:严佳仲、龚思宁、邱金宏
结构团队:金章才、折雄雄
给排水团队:冯玮、谢茴茴、沈嘉钰
电气团队:周莹
暖通团队:周鹏、董劲松
景观设计:严佳仲、卢西
泛光照明:上海碧谱照明设计有限公司
图纸版权: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慕若昱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建筑摄影:上海思筑摄影有限公司 Seth Powers

©版权声明

本文来源于 同济大学查看链接。文章内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归其权利人所有,特来设计对其不享有任何知识产权,仅做学习交流之目的。若本文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请相关权利方及时通知特来设计,以便特来设计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删除、澄清声明等形式),以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损失。

(2)
上一篇 2022-05-11 11:21
下一篇 2022-05-11 17:07

您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微信号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