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杭州文一西路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内,东邻益乐路,西接丰潭路,南靠高技路,北至文一西路。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6万平米,限高80米。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区位图

设计背景

依据学校的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今后文华校区将主要用于创新创业、高端人才教育、学术交流等。而一期综合楼一定是学校新功能定位的最集中的展示区和样板。依据新的功能定位,用建筑的语言来体现创新创业的时代精神,在融入城市空间的同时,与保留的校园建筑空间形成积极对话,成为了设计的重点。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基地现状

与城市交融 ── 开放和吸纳

建筑采用回字型的规整布局,沿文一西路及益乐路形成连续、完整的城市界面。在回字形的东南及西北对角方位设置高层,并对建筑形体做了阶梯退台处理,两栋高层空间上相互呼应,形体完整。不突兀于城市整体肌理,但作为街角的较大规模体量,又能有一定的辨识度。

建筑沿北侧文一西路适度退让,形成了景观入口广场。沿东侧益乐路做了局部架空处理,形成面向城市的开放空间,成为吸引人流到来的活力场所。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与城市相融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与校园交融 ── 对话与对景

建筑南侧及西侧为校园保留的教学楼及图书馆。设计方案积极寻求与周边保留建筑的空间对话,对建筑的南侧边界做了严格限定,在空间上与教学楼及图书馆共同围合成一个景观休闲广场。新建筑与旧建筑立面的对话,空间上互为对景,成为有趣的视觉体验。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与校园相融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整体的地标性

强化地块的整体识别性,而不单单是一个主楼的个体形象。在这样的构思前提下,就避免了对主楼造型特异性的过分表达,而将设计的重点落在整体性的塑造,包括形态的整体性和空间的整体性。建筑形体通过退台设计,使得高楼之间相互呼应并与多层裙房连为整体。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后 记

设计和建造的过程中,还有很多思考,比如关于对所谓地标性的表达方式,对城市空间塑造的应对策略,对校园建筑城市性特质的呈现手段等等,这些思考持续贯穿着我们今后的建筑实践。建造过程中也有很多的平衡和取舍,比如外立面石材的选择,由于疫情的原因,原本定好的样板(在湖北)只能临时更换;内广场的简化等等,有时遗憾也是设计的一部分吧。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建筑设计 / UAD浙大设计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我们对技术的思考和对学术的坚持不能因为几次投标的失利而动摇,也不能因为项目周期的漫长而失去斗志——始终铭记,与诸君共勉。

项目名称丨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
项目业主丨浙江财经大学
建设地点丨浙江省杭州市
设计单位丨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持建筑师丨胡慧峰、颜慧
建筑设计丨楼正、罗杰殷、吕晓峰
结构设计丨赵国兴、周建炉、金霄龙、张望、王佳、徐钢、王宇纬
给排水设计丨周欣
暖通设计丨曹志刚、陈海俊、孙彪
电气设计丨杨文征、杨凯、俞侃
智能设计丨王杭、郑会、袁骁男
幕墙设计丨白启安、余平、曹东秋、陶善钧
室内设计丨叶坚、孙俊
景观设计丨郑源泓、汪慧
照明设计丨陆丹雨、肖舒峥、吕佳琪
建筑面积丨67234平方米(地上44758平方米,地下22476平方米)
设计时间丨2016年-2017年
建成时间丨2020年
建筑摄影丨赵强

©版权声明

本文来源于 UAD浙大设计查看链接。文章内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归其权利人所有,特来设计对其不享有任何知识产权,仅做学习交流之目的。若本文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请相关权利方及时通知特来设计,以便特来设计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删除、澄清声明等形式),以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损失。

(2)
上一篇 2022-03-06 10:21
下一篇 2022-03-07 09:55

您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微信号
公众号
小程序